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軟件企業優惠期限 不能因虧損而順延

時間:2014-01-21? 點擊: 來源:未知
    問:我公司是軟件企業,已被認定可以享受“兩免三減半”的稅收優惠。請問,企業在優惠期內出現年度虧損,優惠期限是否可以順延?

  浙江省國稅局12366答:不可以。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3號)第三條規定,軟件企業的獲利年度,指軟件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后,第一個應納稅所得額大于零的納稅年度,包括對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納稅年度。軟件企業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,不得因中間發生虧損或其他原因而間斷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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