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處延期需辦理外國企業續存證明

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 點擊: 時間:2011-03-07 11:54

    根據最新加強外資代表處管理的政策要求,代表處延期需要提供隸屬企業所在國家出具的企業存續證明。


    我們是家日本企業,經公司本部咨詢法務省,得到的回答是沒有這樣的文件,請問提交最新出具的“樣本”(營業執照)(近幾日或一周內的)是否可以說明,或者工商局有沒有這樣的樣本提供參考?


    一般來說,外資代表處所屬國或地區不能提供企業續存證明的,那么則可以提供經公證認證的營業執照。


    依照最新的代表處管理法規,外國企業在上海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有效期為1年。因而,上海外資代表延期手續需每年辦理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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