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部門發文了!海南自由貿易港可享受這些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(3)

來源:網絡 作者:網絡 點擊: 時間:2020-07-01 15:35

  本條所稱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
  

  (一)從境外新設分支機構取得的營業利潤;或從持股比例超過20%(含)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,與新增境外直接投資相對應的股息所得。

  

  (二)被投資國(地區)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不低于5%。

  

  本條所稱旅游業、現代服務業、高新技術產業,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執行。

  

  三、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企業,新購置(含自建、自行開發)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,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(含)的,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,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和攤銷;新購置(含自建、自行開發)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,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,可以縮短折舊、攤銷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、攤銷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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