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代表處變更

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 點擊: 時間:2011-03-10 14:00

一、所需文件
1、原代表處登記證正本、稅務登記證正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及IC卡(原件)
2、新首席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5份;一寸照片一張(黑白、彩色均可);18歲起工作簡歷
3、新代表、秘書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
4、新經營場所產權證明及租賃協議復印件3份(朝陽區需房租發票)
5、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委任首席代表及代表的任命書(我方協助制作);
6、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申請書,申請書內容包括:常駐代表機構名稱、首席代表及代表姓名、駐在地點、代表機構業務范圍、駐在期限;(我方協助制作)
7、代表處公章

二、辦理流程
市工商局變更代表處注冊證→出入境管理處備案→刻章→技術監督局辦組織機構代碼→稅務登記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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